站在旁观者角度,这场悲剧就像一面多棱镜,折射出太多值得深思的问题。
文 | 蒲 琳
7月2日晚的大理街头,一场悲剧悄无声息地发生。
监控画面记录下令人揪心的一幕:在大展屯综合市场附近的路口,一名男童先是站在广告投影灯投下的光影里玩耍,随后竟躺在了地面上。此时,一辆印有“中通快运”字样的货车打着左转灯驶来,右后轮不幸从孩子身上碾压而过。货车停下后,司机下车查看时的呼喊声穿透画面:“快打120,谁家小孩?”
这个3岁的生命,最终没能抢救过来。
幼童躺在光影里 监控截图
这段公共视频在微信群流传后引发热议。成千上万条留言里,网友们的观点激烈碰撞,几乎把责任划分吵成了“罗生门”。笔者注意到,“司机无责”和“家长全责”的声音在评论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。此外,事故中的投影灯商家,也成了另一派网友的“主攻对象”。
网友吵成一片
01
“孩子躺在地面的光影里,他又在我的右前方,我左转,正好处于我的视线盲区。”事发后,当事货车司机甘先生向媒体哭诉,此前他曾走过那段路,知道路上并没有坑洼,当时发现车子后轮猛地抖动才下车查看,发现男孩受伤。随后,他急忙回车上拿手机报警叫救护车。
据了解,甘先生才来大理工作不久,目前算是快递站点的一名负责人,当晚他开车去送货,没想到却发生了如此的悲剧,“7月1日才接手这个站点,2日晚上就出了事”。
货车碾压过幼童 监控截图
“车子没有超载,我当时按了喇叭、打了转向灯,还踩了刹车。但事情还是让我遇到了。”尽管觉得自己很冤枉,但甘先生仍然感到很内疚,“看到孩子,我也抹了眼泪,我不是怕担责任要赔钱,他毕竟是个孩子,我也是为人父母的”。
中通快运方面也向媒体表示,7月2日快递货物数量较多,肇事司机未能全部送完,他表示“晚上赶一赶就送完了”,当时车上拉着货物,没想到在派送途中出事了。目前,网点正全力配合交警做责任认定,也和家属积极沟通,将依法依规处理后续事宜。
参与抢救孩子的医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,幼童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。
在7月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,甘先生透露称,男孩的遗体已经火化,他已向男孩家属支付了部分的丧葬费,目前还在等警方的责任划分。
02
如今,交警部门的调查仍在进行。但网络上的争论早已超越事件本身:当投影灯、监护人、司机三方因素交织,该用怎样的标准划分责任?
甘先生认为自己在这起事故里有责任,但孩子的家长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在接受《新民周刊》采访时,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平晟表示,自己刚和还在上学儿子讨论了这起事故,“从我儿子,一个未成年人的朴素心态出发,他觉得这个司机蛮无辜的。
但站在法律的角度,朱平晟表示,目前从公开的视频来看,事发地点的路况确实有点复杂,如果真如司机所言,他减速并按了喇叭,那应该说已经尽到了一定注意义务。
“但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技术问题,就是小孩躺的地方是不是真的属于视觉盲区。”朱平晟表示,这个相关部门可以开展测试来判定,“如果真是盲区,那判司机无责也是可以的。一定要强调充分的注意义务的话,那司机最多承担次责”。
在朱平晟看来,男童的监护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,监护人放任其在车流中玩耍,等同于\"把孩子推向危险\",可能需要承担同等以上的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四条规定,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、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,应当由其监护人、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、保护职责的人带领。
有网友还晒出国外育儿准则:\"多数国家法律规定,六岁以下儿童不得脱离监护人视线\",直指家长监护失职是悲剧根源。
至于投影的商铺,朱平晟表示,这还是要看交警部门的认定,“投影投到马路上与孩子被碾压之间的因果关系”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移动、占用、损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。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,设置的广告牌、管线等,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,不得遮挡路灯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,不得妨碍安全视距,不得影响通行;另第三十一条还规定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。
在舆论拉扯之际,一个细节又被网友扒出:事发路段没有路灯,商铺投影灯是唯一光源。
这起悲剧也让人联想起去年发生在河北的“男孩骑行遭碾压案”。2024年8月11日,河北容城县一名11岁男童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未交付道路骑行团练,摔倒至对向车道,之后遭汽车碾压,不幸身亡。事后,司机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,县公安局执行逮捕。最终,姜某的代理律师称,其已取保候审,道路施工方、保险公司以及姜某已经与男孩家人签订协议,姜某已获对方家人的谅解。
河北“男孩骑行遭碾压案”视频截图
而始终保持沉默的男孩家属也在事发后的两个月首次公开发声,男孩的长辈告诉媒体,对于孩子遭遇不幸,他并不想责怪谁,“如果当初不让他骑车,就没这事了”。
站在旁观者角度,这场悲剧就像一面多棱镜,折射出太多值得深思的问题。商家为揽客将广告投映在马路上,是否想过会干扰驾驶视线?家长在孩子跑出视线时,是否意识到街角可能暗藏危险?货车司机在经过路口时,是否能再多一脚刹车、多看一眼后视镜?这些“是否”背后,是公共安全意识的缺位,亦是对生命敬畏的拷问。
毕竟,道理人人都懂,但3岁孩童没了,谁的道歉、任何赔偿都不能让生命重来。
部分资料来源:极目新闻、澎湃新闻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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